6月2日,八師石河子市印發《八師石河子市關于加快推進葡萄酒、白酒和啤酒行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明確到2025年,師市葡萄酒(含其他發酵型、蒸餾型和配制型果酒,以下同)產量達到4萬噸,成品酒占比40%,啤酒產量達到10萬噸,白酒產量達到2000噸。精品特色葡萄酒莊達到20家,培育3個以上具有地域特色的知名品牌。帶動釀酒葡萄種植面積增加至5萬畝、產量達到6萬噸,帶動文化旅游、餐飲娛樂等相關產業協調發展,實現綜合產值25億元。
通知詳情如下:
為貫徹落實《兵團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快推進兵團葡萄酒、白酒和啤酒行業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新兵辦發〔2022〕3號),加快推進師市葡萄酒、白酒和啤酒行業高質量發展,制定若干措施。
一、發展目標
到2025年,師市葡萄酒(含其他發酵型、蒸餾型和配制型果酒,以下同)產量達到4萬噸,成品酒占比40%,啤酒產量達到10萬噸,白酒產量達到2000噸。精品特色葡萄酒莊達到20家,培育3個以上具有地域特色的知名品牌。帶動釀酒葡萄種植面積增加至5萬畝、產量達到6萬噸,帶動文化旅游、餐飲娛樂等相關產業協調發展,實現綜合產值25億元。
二、支持政策
(一)加強原料基地建設
1.葡萄酒原料種植主體與師市葡萄酒生產企業簽訂核心原料種植協議并報團場備案,對達到企業收購標準的,在兵團補貼政策的基礎上,按實際收購量再給予釀酒葡萄種植主體0.2元/千克補貼,補貼資金由團場公示后,以“一卡通”形式發放給種植主體。(農業農村局牽頭,工信局、財政局、各團場分工負責)
兵地融合共建天山北麓產區釀酒葡萄基地,鼓勵師市葡萄酒生產企業與瑪納斯縣、沙灣市葡萄酒原料種植主體簽訂核心原料種植協議并報師市農業農村局備案,按實際收購量給予師市葡萄酒生產企業0.2元/千克補貼。(農業農村局牽頭,兵地融合辦、工信局、財政局分工負責)
2.對酒莊(企業)在師市轄區內新建的標準化栽培模式300畝及以上釀酒葡萄基地的建設投入給予1200元/畝補貼。分三年,第一年補助50%(600元/畝),第二年補助30%(360元/畝),第三年補助20%(240元/畝)。(農業農村局牽頭,財政局、各團場分工負責)
3.科學規劃統籌申報農業農村部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保護證書,對獲得地理標志農產品認證的,給予一次性補助10萬元。(農業農村局牽頭,財政局、各團場分工負責)
(二)支持葡萄酒、白酒、啤酒企業高質量發展
4.支持企業擴大規模。對新建葡萄酒、白酒、啤酒項目給予固定資產投資額4%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對企業實施技術創新和技術改造項目,按照固定資產投資額給予4%補助,單個項目最高不超過200萬元。(工信局牽頭,財政局、相關園區和團場分工負責)
5.支持企業綠色發展。支持酒類生產企業對標行業標桿加快企業節能、降碳、減排、節水。在完成相關部門目標任務的基礎上給予一定額度資金支持。對葡萄酒企業建立從葡萄園到葡萄酒釀造到消費者全過程質量可追溯體系和監控體系給予10萬元一次性補助。(工信局牽頭,發改委、財政局、生態環境局、水利局、市場監管局、相關園區團場分工負責)
6.支持企業積極拓展蒸餾酒(白蘭地)、甜酒、冰酒等新品種,每個新品種給予5萬元一次性獎勵。(工信局牽頭,財政局、市場監管局、商務局分工負責)
7.對酒莊(企業)在本地罐裝、出疆銷售的葡萄酒按照2元/瓶、白酒產品按照1元/瓶標準給予運輸補助。(工信局牽頭,交通運輸局、商務局、財政局分工負責)
8.鼓勵企業拓展市場促進營銷,對走出去銷售石河子產區葡萄酒、白酒、啤酒的酒莊(企業),結合本地經濟貢獻、銷售量、宣傳推介石河子產區品牌等,給予前三名30萬元、10萬元、5萬元一次性獎勵。對本地商超企業協助酒莊(企業)促進營銷,結合銷售額、宣傳推介石河子產區品牌等,給予前三名10萬元、5萬元、3萬元一次性獎勵。(商務局牽頭,工信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分工負責)。
9.鼓勵葡萄酒、白酒、啤酒企業在國內重要城市建立石河子產區葡萄酒、白酒、啤酒展銷展示平臺。對100平米及以上的產區葡萄酒、白酒、啤酒營銷展示中心,一線城市給予100萬元一次性獎勵,二線三線等城市給予50萬元一次性獎勵。鼓勵葡萄酒、白酒、啤酒企業建設石河子產區葡萄酒、白酒、啤酒直銷專賣店。對一線城市達到30平米及以上的給予4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二線城市達到50平米及以上的給予30萬元一次性獎勵,對三線等城市達到80平米及以上的給予20萬元一次性獎勵。(商務局牽頭,工信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分工負責)
10.支持企業科技創新。將酒行業相關科技需求納入師市科技項目申報指南(含揭榜掛帥)。對良種苗木繁育、品種選育、標準化良種化種植、加工釀造、全程機械化智能化、資源化循環利用等共性關鍵技術研發和攻關給予支持。對設立兵團葡萄酒、白酒、啤酒產業創新中心給予支持。(科技局牽頭,財政局、農業農村局、工信局分工負責)
11.加強知識產權培育保護。對葡萄酒、白酒、啤酒企業獲得高價值專利申請授權的或者商標注冊并打造有一定影響力區域品牌的,每件資助1萬元。組織開展葡萄酒、白酒、啤酒產業知識產權法治服務專項活動。(市場監督管理局牽頭,財政局、司法局分工負責)
12.對企業新增的國家認證職業資格二級以上的種植師、品酒師、釀造師、侍酒師、營銷師等專業人才,在兵團補貼政策的基礎上再給予每人每年補貼5萬元,連續補貼3年。按照相關政策支持師市葡萄酒、白酒和啤酒企業職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鑒定。按照師市人才培養和引進的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企業新增酒類作物種植、酒類生產及加工、酒類營銷及策劃、酒類產品宣傳(代言)等專業人才發放人才津貼。按照兵團有關規定推薦申報國家、兵團、師市技能大師及國家、兵團、師市大師工作室。對高技能人才,按照兵團相關政策給予支持。(人社局、師市黨委組織部牽頭,農業農村局、工信局、科技局、財政局分工負責)
(三)加大品牌培育力度
13.大力實施品牌培育工程。聘請國內外知名團隊打造“石河子天山北麓”葡萄酒、白酒、啤酒產區公共品牌。加強石河子產區公共品牌宣傳力度。在媒體、互聯網、主要消費市場組織開展石河子產區葡萄酒、白酒、啤酒公共品牌推介、推廣、品(評)鑒、參展等活動。(農業農村局牽頭,師市黨委宣傳部、商務局、工信局、文體廣旅局、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相關園區團場分工負責)
14.通過線上線下融合方式,定期舉辦石河子酒產業發展論壇,集中展示石河子酒類產品,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相關企業共同研討石河子酒產業發展,對產區風土、酒莊管理、品牌營銷、公共政策等研究給予支持,擴大石河子酒產業影響力。(工信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文體廣旅局、商務局、師市黨委宣傳部、財政局、相關園區團場分工負責)
(四)支持與文旅產業融合發展
15.培育精品酒莊。在符合團場國土空間規劃(含連隊規劃)、落實環境保護要求前提下,支持葡萄酒莊項目在葡萄產地布局,支持酒莊與葡萄園一體化經營,鼓勵酒莊(企業)綠化、美化、生態化。對自有種植基地,集釀造、休閑旅游和文化推廣于一體,達到一定標準的新建特色精品酒莊給予100萬元一次性投資補助。(工信局牽頭,文體廣旅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財政局、相關園區團場分工負責)
16.大力發展葡萄酒、白酒和啤酒文化旅游。對納入兵地文化旅游精品線路宣傳推介的葡萄酒企業、葡萄酒莊、白酒企業、啤酒企業給予支持。對納入旅行社主推線路的葡萄酒、白酒和啤酒旅游產品給予支持。組織舉辦石河子葡萄酒、白酒、啤酒節,對各級各單位組織策劃葡萄酒、白酒和啤酒文化旅游休閑系列活動給予支持。(文體廣旅局牽頭,相關園區團場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師市葡萄酒、白酒和啤酒行業發展領導小組,由師市分管領導任組長,師市機關相關部門分管同志任成員,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葡萄酒、白酒和啤酒行業發展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信局,牽頭負責具體任務落實,各成員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形成工作合力。
(二)強化措施落實
財政局統籌保障師市葡萄酒、白酒和啤酒行業發展所需資金。工信局牽頭,各職能部門緊密配合,制定相關實施辦法及申報指南,在保障財政資金安全的前提下,精簡工作流程,方便企業申報。按照資金管理相關規定,及時向企業撥付補貼資金,做好績效評價。
(三)發揮協會作用
成立師市葡萄酒、白酒、啤酒行業協會,鼓勵協會發揮行業自律、產區推介、基地評級、酒莊列級、質量品評、產品推廣、技術服務、人員培訓、消費引導等方面優勢和作用,加強協同合作,與兵地相關產區成立產業聯盟,推動酒類產業向標準化、高端化、綠色化、智能化、融合化方向發展。
四、其他
1.本措施除種植、人才等關鍵環節外,其余均不與兵團政策重復,師市相關部門要積極爭取兵團專項政策資金支持。
2.本文件中獎勵、補貼標準與師市出臺的其他關于葡萄酒、白酒和啤酒行業的獎勵、補貼標準不一致的,按照“就高不就低、不重復享受”原則執行。
3.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執行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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